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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院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时间:2022-09-18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9月8日,辽宁高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集中展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系统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权威著作。全省法院要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工作举措和实际成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把握其精神实质中强化思想自觉。要把学习贯彻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作为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重点安排,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要跟进学习,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各级领导干部要作出表率,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引导广大干警学出真感情、真情怀、真本事,学出大志向、大担当、大智慧。

  会议要求,要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辽宁法院形成更多的生动实践。弘扬真抓实干、担当善为、守正创新、清正廉洁的作风,坚持服务大局,认真落实服务振兴发展二十条司法措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新时代辽宁振兴中发挥法院更大的担当和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巩固提升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依法妥善审理、执行涉教育、医疗、养老、育幼、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发扬斗争精神,通过职能作用发挥,有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勇于自我革命,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深化“全周期管理”方式,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会上,辽宁高院班子成员、部分部门负责人作交流发言。辽宁高院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习。

  


原文链接:https://l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087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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