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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法院: 医院里的庭审 有法度亦有温度

时间:2022-09-1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浦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9月6日上午,伴随着清脆响亮的法槌敲击声,在浦北县六硍镇中心卫生院里,一场特别的庭审正在进行着......

  在这起刑事案件中,由于涉案被告人患有疾病,正在医院治疗,且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无法到法院开庭。为保证庭审如期进行,浦北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的陈德忠法官经仔细考虑,从方便诉讼、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决定将案件放在被告人目前所在治疗的卫生院开庭审理。

  开庭前,陈法官特向医生及涉案被告人本人询问了其病情和精神状况,在确保被告人的身体状况可以参加庭审后,便着手筹备庭审相关事宜。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承办法官积极与公安局、检察院、医院等相关单位就开庭时间、开庭地点、安保工作、防疫工作等各项庭审事宜进行充分协商沟通,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开庭当天上午,承办法官陈法官与书记员驱车一小时前往六硍镇中心卫生院,在卫生院的会议室里临时搭建审判法庭,依法开庭审理了这一起刑事案件,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庭审中,承办法官在充分考虑被告人生命健康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程序,紧凑、有序引导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最后陈述,整个庭审持续半小时,案件择日进行宣判。

    这场特别的庭审,是浦北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也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下一步,浦北县人民法院将不断探索和完善司法便民举措,在努力提升办案质效的同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转变和提升司法办案理念,以更加人性化的方式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彰显司法权威和体现司法人文关怀,让司法有法度亦有温度。

  


原文链接:http://g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088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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