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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法院开展食品安全案件庭审观摩活动

时间:2022-09-25 来源:天津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日前,北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邀请集贤里社区居民代表“零距离”观摩庭审。

  该案中,被告人刘某某在北辰区某饭店内制作、销售油条。2021年11月16日,北辰区市场监管局向其送达了“关于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告知书”,随后刘某某在明知制作油条等油炸面制品中铝残留量应小于100mg/kg国家标准的情况下,仍过量使用含铝泡打粉制作油条。11月29日,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刘某某制售的油条进行抽检,经检测发现其铝残留量为1070mg/kg,检测结论为不合格。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庭审过程中,法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全面调查,组织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及证据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依法保障控辩双方诉讼权利,本案将依法择期进行宣判。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围绕食品安全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近期审理的典型案例、消费者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方面对旁听人员进行法治宣讲,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防范意识、掌握识别技巧,对于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举报,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的社会治理中来。现场旁听人员表示,法院将“庭审”变成课堂,以真实案例“现场授课”,是一场生动的食品安全法治公开课。

  下一步,北辰法院将立足刑事审判职能,持续加大对涉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多措并举加大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提高群众维权能力,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原文链接:https://t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283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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