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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执行暖人心,莘莘学子归学堂!

时间:2022-09-25 来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谢谢执行法官,孩子终于可以安心上学了,以后我每个月的工资都用于还款……”被执行人激动地握住执行法官的手,久久不松开。

  近日,老河口法院秉承善意执行理念,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妥善执行一名被执行人所涉两起贷款合同纠纷案。案件执行过程中,既依法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又妥善解决了被执行人子女的入学困难,把工作做到了群众心坎上。

  案情回顾

  被执行人梁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分别向申请执行人谢某及老河口某银行借款总计15万元,因未能按期还款被谢某、老河口某银行分别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后,梁某某未按判决履行还款义务,两起案件先后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梁某某主动向法院报告了财产状况,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但筹措的资金只够偿还部分欠款。同时,被执行人提出其女儿今年刚被某大学录取,入学需要学费、生活费,请求法院为其女儿读书保留一定的费用。

  执行法官在调查了解后认为,被执行人工作稳定,每月有固定收入,其女儿确因读书而急需学费、生活费等生活保障,如果可以从已冻结账户中保留一部分资金用于支持被执行人女儿的入学就读,既不影响被执行人女儿的学习,又能确保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得到保障。

  为此,执行法官立即组织各方当事人协商,经执行法官的耐心沟通,两申请执行人均同意从被冻结的执行款项中预留部分供梁某某孩子读书,剩余的欠款从被执行人未来工资收入中分期扣除。

  人之立身,唯在诚信。因欠债而成为被执行人不可怕,可怕的是欠债后逃避。本案被执行人梁某某在欠下债务后,没有消极应对,而是努力偿还,这是诚实守信的体现。老河口法院针对这一情况,没有简单采取强硬执行措施,而是帮助其纾难解困,促成积极履行义务,传递了司法的温度与温情。

  

  


原文链接:https://hubei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255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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