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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法官假日入户“分家”案结事了促和谐

时间:2022-09-25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9月17日,玛沁县人民法院法官深入牧区牧户家中,对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为当事人进行“分家”,将法律服务实实在在送到了牧区老百姓身边。

  

  2019年7月12日,原被告登记结婚。被告与原告家人共同生活,期间育有三个子女。在共同生活期间,原告猜疑被告与一名女子有染,经常发生矛盾,经亲戚朋友多次劝和无果,2021年6月被告离家出走至今。受案后,办案人员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了解到原被告双方感情基础薄弱,且双方均无和好意愿。故承办法官依法调解离婚,并对三个子女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调解并达成协议。

  

  由于该案双方当事人是牧民,居住在牧区,所涉及财产中争议较大的为20头牦牛,双方当事人顾虑在分割牦牛时会产生矛盾。因此承办法官决定前往当事人家中与双方一起分割牦牛,考虑到牧区清晨放牧较早,傍晚才会赶回家,且牧区山路崎岖,为了不耽搁放牧,于9月17日承办法官放弃周末休息时间清晨6时带领书记员前往当事人家中对双方共同财产(牧畜)进行了分割,最终原告向被告交付了20头牧畜。

  玛沁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司法为民理念,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放弃假日休息时间,深入牧户家中分割财产,真正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以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司法获得感。


原文链接:https://q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223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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