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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寻“赖”记

时间:2022-09-25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八月正是枸杞采摘的最佳时期,也是有关枸杞买卖、采摘劳务等案件的执行高峰期。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永福的带领下执行干警火力全开,与时间赛跑,在老托海村开展着一场寻“赖”行动。

  宁夏籍的龙某,是一名枸杞地承包商,也是一起因隐匿财产拒不履行采摘劳务费的被执行人。

  事情还得从3年前说起,龙某雇用工人采摘枸杞,而采摘结束后,龙某并未依照约定给付工资,欠下工人工资5万余元,事后均以各种理由搪塞不予支付。无奈,采摘工人一纸诉状将龙某诉至乌兰县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龙某给付工人工资。然而,龙某始终以没有财产为由拒不履行。

  3年来,执行干警多次奔波于青海、宁夏等地开展线上查控、线下调查等一系列工作,始终没有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面对执行干警的每次传唤和讯问,龙某态度诚恳、极为配合,而一转身就与执行干警玩起“躲猫猫”。

  “龙某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对执行工作流程比较了解,对于调查工作也是早有准备,个人名下几乎没有什么财产,所以执行才变得这么棘手。”

  “是啊,根据线索,龙某在老托海村承包了一块枸杞地,前不久在干活时腿部受伤了,由于现在正是采摘头茬枸杞的时候,再加上他行动不便应该就在老托海村,我们只要找到他的枸杞地,他就跑不了。”

  执行干警根据线索果断出击,驱车一个多小时赶至老托海村开展执行行动。

  老托海村距离乌兰县城83公里,一条土路贯穿整个村子,交通不便且没有手机信号,因常年干旱少雨,非常适合种植枸杞。

  2008年,全村整体搬迁,遗留下来的土坯房就成了枸杞采摘工的临时居住地。执行干警到达老托海村后,因手机没有信号只能顺着房屋逐个询问,最终在一土坯房找到了龙某的儿子。

  “你父亲在家吗?”

  “不在啊,他回老家养伤了。”

  “那谁来照看枸杞地?”

  “目前由我照料。”

  ……

  一番询问后,执行干警觉得不能就此停下工作,为确保掌握真实有效的情况,执行干警准备帐篷、泡面等简易物资后,在距离龙某住所不远处的枸杞地旁扎营住下。最终,历时3天,准确掌握了龙某承包的枸杞地、晾晒棚及存储仓库位置等信息,有效控制了可供执行的财产,至此,耗时3年陷入僵局的案件有了新的突破口。

  

  


原文链接:https://q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198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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