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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蒙古马精神】多举措推进司法公开 全方位提升司法公信

时间:2022-09-2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开是保障人民群众诉讼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与表达权的重要途径和方式。近年来,东胜区人民法院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秉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的原则,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完善公开机制,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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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赋能 司法公开渠道不断拓宽

   我院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契机,大力推动司法公开与“互联网+”相结合,持续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庭审直播公开四大平台建设,并依托12368诉讼服务平台、移动微法院等平台,使“指尖上的法院”逐渐成为司法公开的重要阵地,无论是立案、庭审、执行等环节都可以通过公开的渠道查询。

   今年以来,我院不断推进规范裁判文书制作上网工作,制定《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工作规范(试行)》,充分发挥裁判文书上网在倒逼司法权力规范运行、推进普法宣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1-8月,裁判文书上网991余件,案件流程信息有效公开率达到99.12%,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开展“十佳裁判文书”“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有效提高法院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开展“庭审观摩示范”和“优秀庭审评选”活动,院庭长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全体法官提升庭审直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其次,大力惩戒失信行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微信公众号、报纸、网络、LED显示屏等多维度,全方位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失信失德的反面实例,形成正确的社会导向。1-8月份,共计将9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2871名被执行人发布限制高消费。

  公开透明的司法流程,让每一个案件都成为一场普法公开课,通过以案释法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也切实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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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媒体助力 司法公开内容日渐丰富

   我院自觉主动适应媒体舆论新发展新变化,搭建平台,丰富载体,不断加强新媒体运营,逐步完善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三位一体”的自主宣传模式,从传统媒体的常态报道到新媒体的个性播报、从法院工作动态到重大案件审理、从先进典型经验到最新法律法规,始终坚持以群众看得懂、听得明白的方式解读法院工作。公众号设立“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普法宣传”“开庭公告”“拍卖公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智慧法院建设”“弘扬蒙古马精神”等多个专栏进行宣传报道,司法公开的内容日渐丰富,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愈加清晰地展现在公众的面前,为推进法院各项工作走深走实提供坚强保障。1-8月份,通过微信平台向社会公众推送法院审判执行举措、典型案例等内容共计786篇,其中在国家级媒体发稿30篇,在市级区级媒体发稿122篇,参加普法宣传栏目等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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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制约 司法公开助推公平正义

   公生明,偏生暗,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我院一直以来都坚持“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爱护”的理念,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将自觉接受监督与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与队伍建设相结合、与廉政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1-8月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18次。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共接收检察建议146件,办结122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4次12件,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促公平,从而推动法院工作全面发展。

   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健全司法公开各项制度、完善司法公开平台建设,促进司法改革深入开展,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提升司法权威和公信力,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


原文链接:https://nmg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215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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