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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三项举措推进我市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时间:2022-12-12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多项举措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在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征地拆迁、交通事故、消费者权益保护、物业管理等矛盾纠纷相对集中、多发的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成立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调解品牌。各行专调委会根据矛盾纠纷特点,选聘具有相关行业、专业背景和法学、心理学、社会工作等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途径。截至目前,我市共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550余个,调解员近2600名。二是加强行业领域纠纷调解工作。围绕服务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注重推动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配合,强化知识产权、旅游合同、金融消费、保险等行业领域纠纷化解工作,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权益保护、定纷止争等方面的作用。今年以来,我市各行专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2.3万余件。三是加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突出示范引领、选树培优,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人民调解工作成熟经验,努力将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引导到更专业、更便捷、更高效的行专调解程序上,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同度。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WDT5156/SFXZYW1929/202211/t20221121_6039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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