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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圆满完成《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修改工作

时间:2022-12-12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9月2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修改过程中,市司法局立足将自贸试验区发展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和创新成果上升为法规规定,同时增加推动实行更高水平改革开放的制度创新措施,为发展注入新动力、打造新优势,进一步发挥天津自贸试验区服务京津冀、服务全国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决定》共40条,主要从进一步发挥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田作用、进一步改革管理体制、进一步谋划创新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对《条例》作出修改。特别是在进一步谋划创新发展方面,规定自贸试验区积极培育新型贸易方式、推进金融保险等高端服务领域的贸易便利化、推动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支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依法合规开展面向全球的保税文化艺术品展示、拍卖、交易业务,为建设更高水平自由贸易试验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WDT5156/SFXZYW1929/202209/t20220930_60008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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