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媒体纵横 >正文

大连“律政花木兰”形象喜获著作权

时间:2022-12-12 来源:辽宁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做好民法典宣传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入群众心里,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大连市司法局指导市律师协会推出“木兰”美术人物形象,将“木兰”动画形象运用于“木兰普法”系列视频及活动中。

  “花木兰为您来维权”系列律师普法微动漫连续剧,共八集。动漫将相对抽象的法律法规以动画剧情的形式,结合律师专业讲解,进行法治宣传,让普法更具有趣味性和吸引力,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节目推出后,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凸显出法律宣传动漫在普法宣传方面的优势。

  为推进“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积极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市律师协会就“木兰”形象向国家版权局申请著作权登记,并于2022年9月27日取得作品登记证书,作品名称为“律政花木兰”。

  今年以来,大连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不断增强法治宣传力度,组织成立“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律师服务团”、“基层社会治理法律服务志愿团”、“大连市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团”和“乡村振兴法律服务顾问团”等志愿服务团,为企业解难题、为基层化矛盾、为妇幼增关爱、为农村助振兴,不断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111名海商海事专家律师深入物流企业与货代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推进企业与物流协会、大连国际仲裁院、美国商会东北分会及部分银行多方合作,构建涉海企业常态化法律服务矩阵;31名律师调处家庭、邻里和用工等方面的基层社会矛盾纠纷49人次,涉及金额91万余元;与大连市妇联联合举办3期“情系半边天,法治惠民生”系列主题活动;百余名律师深入涉农区市县,开展“民法典进农村”宣传活动,发放《民法典》《防电信诈骗》等宣传材料5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600余人次。

  大连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使用“律政花木兰”开展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打造律师法治宣传知名品牌,同时充分发挥律师行业专业优势,不断拓宽法治宣传的内容和渠道,创新宣传手段与形式,激发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原文链接:http://sft.ln.gov.cn/gzdt_142138/gsdt/dl/202212/t20221209_471750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法治日报】安徽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揭晓

下一篇:勠力同心 创新实干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律师服务团全力助推大连两先区 三个中心 海洋经济中心建设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