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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司法局党组到基层宣传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

时间:2022-12-1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11月2日,通辽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士海带领党组班子成员,到北京道成(通辽)律师事务所、通辽市哲里木公证处、科尔沁区司法局铁路司法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和基层司法所宣传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

  在北京道成(通辽)律师事务所,局党组班子与道成律师事务所的党员律师、无党派律师和普通执业律师代表召开学习研讨座谈会,围绕律师行业如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共同学报告、谈体会、议举措、谋发展。指出,律师行业要切实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着力在学懂弄通作实上下功夫。要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牢记职业道德和执业操守,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持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发挥好律师作用,确保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在与哲里木公证处党支部的学习研讨座谈会上,要求全体公证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不断增强创新意识,持续在“E网公证”“线上公证”“智慧公证”上发力,不断创新法律服务内容、创造法律服务产品,更多地让科技信息化建设成果惠及人民群众,进一步为老百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公证服务。

  在调研科尔沁区司法局铁路司法所新址建设中,市司法局党组班子要求科尔沁区司法局要切实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摆在新时代司法所建设中的首位,坚持人民至上、科学布局、统筹谋划,切实把基层司法所建设成为司法行政机关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第一窗口,建设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建设成为实施普法宣传教育的法治讲堂,建设成为汇聚法律资源解决问题的功能场所,发挥基层司法所效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民间纠纷、减少上行信访、减少民事和刑事案件特别是恶性案件的发生,加快实现“南有枫桥、北有通辽”奋进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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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sfyw/sfxzyw/202212/t20221202_21821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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