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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召开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推进会

时间:2022-12-31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12月30日上午,河南高院召开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推进会,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强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并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重大战略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构建全省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事宜的批复》意见,全面贯彻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的决定》关于“完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和案件集中管辖制度”的要求,扎实推进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努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实行全省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既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又是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最高法院关于司法改革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服务保障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毫不动摇的落实党中央及省委、最高法院的决策部署,牢记“国之大者”“省之要者”,主动作为,不等不靠,迎难而上,以钉钉子精神推进集中管辖改革,决不允许在落实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要进一步增进沟通交流,既要加强法院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多做换位思考,增进相互理解、争取支持,合力推进集中管辖工作;又要加强集中管辖法院与非集中管辖法院的协作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准确把握各自角色定位,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在环境资源案件受理、审理、执行、信访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还要加强集中管辖法院之间的沟通交流,形成共识,统一裁判标准,避免出现同案不同判。要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在立案窗口确定专人负责环资案件诉讼指引和服务工作,便于当事人全面及时了解环资案件集中管辖的受案范围、管辖法院、审判流程等;非集中管辖法院要通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决不能以集中管辖为由,拒绝立案、拖延立案。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在提升案件质量上下功夫,努力把每一起环境资源案件办成精品,多出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要锻造高素质专业法官队伍,着力培养一批既精通法律又熟悉环境专业知识的全省审判业务专家,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

   会议由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郭保振主持,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华、李志增,副院长尚志东,以及省法院各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河南法官进修学院书记、院长,全省中、基层法院院长、分管院领导在各地分会场参会。会议还就近期重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3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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