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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容缺”受理机制 硬核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3-02-02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谢谢鼓楼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真的让我少跑了好几趟……”原告陕西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接到补交立案材料电话时再三表示感谢。

  1月10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干警李鹏在审核一起担保贷款合同纠纷网上立案材料时,发现原告陕西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证据材料仅有首页和末页,缺少中间的具体条款。但考虑到原告为外省公司,且证据材料虽有瑕疵但结合原告上传的双方的签名及补充协议,仍属于“立案容缺机制”规定可受理的范围,于是审核通过并电话通知当事人,在立案后及时补交材料。

  “容缺受理机制”适用于法院受理的(包括网上受理)民事一审、申请再审及执行案件。允许当事人在立案时,只上传起诉状、主体材料、诉请主要依据、代理行为材料以及能确定管辖法院的材料,其余非关键性材料在规定期限内补充完整即可。该机制自推行以来,广受好评,不但提高了立案效率,也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度,同时在保障群众人身安全的同时,切实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下一步,鼓楼法院将持续完善网上立案容缺受理机制,继续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理念做实做细,不断提升立案服务水平,优化当事人诉讼体验,以实际行动优化营商环境,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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