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话好好说”号电梯,装好了!
济南市某小区是老旧小区,每个单元楼都是6层12户居民。
2017年,小区各单元楼陆续开启电梯加装工作,但A单元一楼101室业主张某认为加装电梯后自己房子会贬值,迟迟不肯表态,致使该单元加装电梯一事一拖就是5年。
该单元楼居民多为中老年人,其他楼层业主迫切希望加装电梯,多次联系张某商议加装电梯事宜,但始终未能见到张某。
同时,张某家怪事频发,窗户玻璃无故破碎,门锁眼经常被堵,租客遭到邻居挤兑驱赶。张某坚信是楼上居民所为,矛盾愈演愈烈。
单元居民尝试联系济南市广播电视台“有话好好说”人民调解委员会,希望能帮助他们解决困扰。
调解委员会接到求助电话后,及时派出调解员先后三次探访小区,最终成功邀请张某和二楼以上业主代表到调解室进行调解,开启了双方五年来首次面对面交流。
双方一见面就互相言语攻击,调解员及时制止,并以唠家常方式谈了走访小区的感受,双方慢慢平息了怒火,各自陈述诉求。
张某提出,第一,自己没有在《电梯加装征求意见表》上签字,施工方就进场施工,电梯安装程序不合法。第二,自己用不着电梯,就算加装电梯自己也不能出加装钱。第三,加装电梯后,自己房子的采光、通行等会受影响,还面临贬值,应从政府下发的加装电梯补贴中拿出一部分来补偿自己。第四,自家多次被砸玻璃、堵锁眼,租客也被赶跑了,二楼以上居民须先给他支付补偿金、赔偿金20万元。
二楼以上居民代表提出,张某不常在此小区居住,之前联系张某协商加装电梯事宜,他总是口头答应到场,实际并不露面,而且加装电梯并不会使张某房产贬值,政府补贴也都已用于装电梯,不能补偿张某。张某家玻璃被砸、租客被赶跑不是单元楼居民所为,不予赔偿。
通过调查了解,纠纷争议焦点在于:1.加装电梯程序是否合法;2.加装电梯资金由谁出,张某能否不出;3.加装电梯后张某房产是否贬值,其能否索要补偿;4.张某房屋受损的经济损失由谁承担。
根据2020年9月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加装电梯不再需要本单元业主全部同意。2018年以来,当事人所在小区73个单元已装了64部电梯,64个单元的一楼居民均没有反映电梯给他们带来通行、采光、噪声等方面的直接影响。二楼以上居民和居委会多次联系张某,其始终未露面协商,且电梯预计装在小区大门正对面的位置,属于单元楼业主共有部分,并非张某家专有部分。除了101室,其他11户全部同意加装电梯,并签署了书面同意意见,符合“双三分之二、双四分之三”表决原则,无须一定要张某同意。
此纠纷中,加装电梯已在小区公示栏等显眼位置公示,其他居民也通过多种方式通知张某。张某没有在公示期按规定明确提出异议,加之电梯加装的规划审查和施工备案等手续完备,故加装电梯程序合法。对张某阻拦施工行为,调解员解读《办法》有关规定指出,一味阻挠施工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居民代表指出,二至六楼居民已协商好,对超出政府补贴的电梯加装费全部由三至六楼居民承担,一、二楼居民不用承担,只需配合安装电梯就可以。同时补充,他们自身都是从事工程施工的行家里手,电梯安装、施工质量和后期维修都不是问题,张某无需担心。
调解员了解到,加装电梯的位置不涉及业主专有部分,也不涉及采光、噪声等问题。至于张某担心的一楼租售价格,电梯加装前后并没有明显变化,反而因为小区加装了电梯,人气大增,租售比往常更容易。
调解员当场播放了前期走访时录的短片,证明张某担心房子贬值问题不存在,其他业主没有理由对其补偿。调解员还指出,政府对加装电梯的补贴必须专款专用,本单元电梯安装费远超政府补贴的20万元,三至六楼业主均摊超出部分。调解员提醒,加装电梯后可能会产生电梯广告收益,归业主共有,将来张某还可能会增加一笔收益,加装电梯对其来说是件利好的事。
调解员现场连线张某租客,确认是两位自称楼上邻居的年长男子来让其搬离。六楼两家男主人否认,其他人默不作声。见状,调解员首先从法理上指出,堵锁眼、砸玻璃是一种违法行为,侵权者必须承担责任;其次,从邻里之情入手,让双方明白小区的和谐,需要大家共同来维护。
参与调解的心理咨询师从长远角度劝导双方后退一步,以便日后和睦相处。最终,六楼两家男主人承认驱赶租客等行为是自己所为,愿意赔偿张某损失。五楼业主主动表示愿帮六楼分担费用。
调解员趁热打铁,根据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建议按市场价赔偿打碎的玻璃和损坏的门锁。五、六楼业主同意,但张某认为赔偿太少,表示近两年房子没有租金收入,也需赔偿。
关于租金,调解员建议以之前张某与租客约定的两年租金为基数,酌情上下浮动,毕竟双方继续僵持下去,损失的不止这个数额。同时,调解员安排与张某私交较好的同单元居民与张某叙旧。该居民从单元楼住户几十年的同事情、邻里情出发开解张某,最终张某表态愿配合加装电梯。
经过六个小时的调解,最终五、六楼业主同意按市场价赔偿张某门锁、玻璃损失,按张某与租客间的租金标准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张某同意配合加装电梯。双方握手言和、互相拥抱,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至此,困扰居民多年的电梯加装难题得以圆满解决。
经回访,该单元居民目前已用上电梯,并将电梯命名为“有话好好说”号电梯,用来纪念这起特殊的调解经历。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301/53e69b09-3ab1-41b8-8471-305acead564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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