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媒体纵横 >正文

恰卜恰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期满解矫宣告

时间:2023-02-02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1月16日上午,恰卜恰司法所在会议室对矫正期满的社区矫正对象万某某依法办理了期满解矫手续,并举行了期满解矫宣告仪式。社区矫正对象万某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司法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青海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其建立个人档案,成立矫正小组,严格落实各项社区矫正监管措施 。

  自接受社区矫正以来,该矫正对象能认真悔过自新,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监管规定,服从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宣告仪式上,司法所工作人员对万某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教育学习、思想动态、日常汇报以及平时表现等情况进行了点评,同时要求其牢记教训、严守法律底线,珍惜解矫后的新生活。并向万某某宣读了《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宣布万某某社区矫正期限届满,按照解除矫正程序,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同时告知解矫后安置帮教相关规定,嘱咐其解除矫正后仍要继续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法律素质,并鼓励他走好人生的每一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万某某回顾总结了自己在矫正期内的教育学习、公益服务等情况,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解除矫正回归社会后将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努力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生活,做一名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301/t20230117_9947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德令哈市蓄集司法所开展青少年寒假期间安全教育讲座

下一篇:刚察县乡镇“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挂牌成立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