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山东平邑县法院集中开展发放执行款活动
时间:2023-02-19
来源: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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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太给力了!谢谢你们执行干警。” 近日,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集中开展发放执行款活动,64名劳动争议案件职工领取到64万元执行款。
该批案件系因某食品公司,拖欠64名企业职工工资差额补偿、经济补偿金、待岗期间生活费等导致的劳动争议案件。平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针对64名职工的申请作出仲裁裁决,某食品公司应向该64名员工支付数额不等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和待岗期间生活费。法律文书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64名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法院得悉因公司发生股权转让,原公司成立了清算组,受让股东支付了股权转让金。平邑法院执行干警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依法追加原公司清算组为共同被执行人,经过多方努力,于春节前执行到位64万元。资金到位后,执行干警逐一核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办理领款手续,为64名职工集中发放案款。
(孙晓玲)
原文链接:http://www.sdcourt.gov.cn/nwglpt/_2343835/_2532828/9209549/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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