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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到高庙镇考评验收“枫桥式”五星级司法所创建工作

时间:2023-02-19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月9日上午,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处副处长陈春林一行在市、区两级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的陪同下到高庙镇实地考评验收“枫桥式”五星级司法所创建工作。

  

  评查组通过实地查看、调阅资料、抽查案卷、座谈交流等方式对高庙镇司法所的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工作和网络平台应用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对照《青海省“枫桥式”星级司法所评定细则》,从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所务管理四大方面对高庙司法所进行了全面考评,实地察看了高庙镇卯寨法治广场和法治长廊,听取了“枫桥式”五星级司法所创建工作汇报。

  评查组一行对我区“枫桥式”五星级司法所创建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提出相关指导意见。陈春林副处长指出,“枫桥式”星级司法所创建是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的有力契机,要以星级司法所创建为依托,不断完善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努力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水平,让星级司法所成为基层治理的学习榜样,为基层治理提供有力保障。

  

  下一步,乐都区司法局将严格按照“枫桥式”五星级司法所创建要求,贯彻落实评查组指导意见,认真梳理,查漏补缺,持续推进亮点与品牌打造,推进我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302/t20230213_1001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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