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山东莒南县法院法院干警拾“机”不昧
时间:2023-03-05
来源: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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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法院人素质高,拾金不昧,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俺以为俺父亲的手机丢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没想到被你们法官拾到了,主动联系俺,真的太感谢了!”。这是2月13日17时发生在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的动人一幕,失主的女儿李金慧向立案庭庭长杜新华、干警杜树敏连连致谢。
当日下午,杜树敏在上班途中,捡到一部手机,在无法确认手机主人的情况下,考虑到失主可能不知道丢在哪里,一定很着急。于是杜树敏在手机通讯录中找到其家庭号码,拨打过去,当即与失主取得了联系。在经得失主同意后,杜树敏先将手机带回单位保管。
17时许,李金慧急匆匆地来到莒南法院。经核对身份后,在杜新华的陪同下,杜树敏将手机交还到李女士手里。
(邹 旭)
原文链接:http://www.sdcourt.gov.cn/nwglpt/_2343835/_2532828/9228936/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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