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媒体纵横 >正文

察苏司法所开展“两会”前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学习

时间:2023-03-06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进一步做好“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对象安全管控工作,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服刑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及防止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违法犯罪等现象,确保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安全有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2月27日,察苏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警示教育学习。

  

  首先,察苏司法所所长萨仁花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报告情况进行了点评总结,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要服从管理,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并强调“两会”期间禁止不假外出,禁止手机关机、人机分离或交与他人使用,禁止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并告诫社区矫正对象一定要遵纪守法,服从监管,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远离违法犯罪活动;重申了有关报到、手机签到、教育学习、公益活动、请销假等规定,强调了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后果。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警示社区矫正对象要谨慎交友、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法律法规,并且要运用法律武器打击、防范黑恶势力犯罪。警示教育学习结束后,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益性活动,切实增强其社会责任感。

  通过集中警示教育学习,进一步规范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和教育,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有效确保了全国“两会”期间辖区的安全稳定。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303/t20230301_10106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宗加司法所开展安置帮教人员信息核查衔接工作

下一篇:格尔木市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