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院出台意见服务保障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
3月15日,贵州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贵州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浩在发布会上介绍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 推动贵州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的基本情况。发布会上还发布了全省法院服务保障“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典型案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精准服务保障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充分提振市场信心,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贵州高院经过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意见》。
《意见》分为三大部分,共计20条举措。
第一部分为“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服务保障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分别从深刻认识服务保障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服务保障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的司法需求等2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第二部分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分别从公正、高效、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保障推动投资加快增长;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深入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助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稳住中小微企业就业规模;依法规范新就业形态用工;深化“两拖欠”综合治理;促进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平稳转段等15个方面作出了安排。
第三部分为“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保障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分别从提升严格公正司法水平;增强服务人民群众能力;强化法院队伍担当作为等3个方面进行了强调。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全力做好服务保障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贵州高院将加大对全省法院执行《意见》的情况进行督导,切实压实压紧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确保服务保障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序有力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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