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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多措并举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时间:2023-03-26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周口市立足法治建设工作实际,持续把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工作重点,多措并举,高标准推动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沉。持续推动市场监管、文化广电、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六大综合执法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一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做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调研工作,会同编制管理部门在全市166个乡镇设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消防救援、自然资源和规划5个领域的72项行政处罚权,赋予乡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实施,实施方案已于10月14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向河南省政府报告,待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执法监督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探索“减证便民”行动新模式,梳理公布《周口市市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业务63661件。制定修改公布4部地方性法规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建立行政执法骨干库,公布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投诉渠道,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周口市在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我市被省司法厅命名省级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3个,被推选为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先进典型1个,被命名为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2个。

  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转变执法工作理念。积极推行柔性执法阳光执法,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让企业和群众在感受到执法“力度”的同时又能感受到执法“温度”。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梳理免罚事项1821件,今年以来适用免罚清单案件5432件,免罚总金额为145.72万元。在免罚清单基础上推行从轻处罚事项、减轻处罚事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等,制定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其中195项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62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51项减轻处罚清单、17项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坚持普法与行政执法相结合,成立普法宣传小纵队,及时在市司法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涉及群众利益、企业利益的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梳理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发放《周口市企业权益保护知识宣传手册》3万余本,面向社会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知识问答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3/03-24/2712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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