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司法局:发挥普法教育正能量 培养遵纪守法好少年
近年来,格尔木市司法局始终坚持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积极发挥法治宣传教育“指挥棒”作用,在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促进了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增强了中小学生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精准实施普法教育,增强高效法治理念。近年来,我局始终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实施依法治市的一项基础性和关键性工作来抓。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列入到全市《“八五”普法规划》中,以“增强中小学生法治观念,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工作目标,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和教育内容,大力加强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一是配齐建强普法队伍。按照《格尔木市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管理办法(试行)》,调整建立了由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行政工作者、律师组成的兼职法治副校长和辅导员人才库,使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趋向专业化、制度化,并为40所中小学、幼儿园(含1所职业中学、1所特殊教育学校、5所幼儿园)配备了80名兼职法治副校长和辅导员,同时,下发《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工作档案》,在每学期开学之际,协调组织开展以“开学第一课,法律伴我成长”为主题的法治教育专题课,以现场教学、图文并茂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学生的实际出发,通过以案释法,以法论事的方式,提升中小学生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抑制不良行为、预防青少年犯罪,平均每学年受教育中小学生达1.1万余名。二是增强普法教育实效。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从全国普法办购买了青少年普法教育系列短剧,在全市中小学循环播放,有针对性地教育和引导青少年提高法治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通过举办“小手拉大手”反邪教、远离毒品,“让法治阳光伴随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从家庭做起”“我是谁,法伴我成长”等专题法治讲座共计68次,受教育师生达2万余人次、家长达8700余人次。三是深化法治主题活动。为丰富青少年的课外生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团市委联合组织开展了校园反欺凌绘画大赛、“撑起自我保护小花伞”“青春与法同路行”格尔木市首届“小小普法讲解员”大赛、“崇法尚德 争做栋梁”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青少年模拟法庭等寓教于乐的活动,全市30所中小学185名学生参与其中,使学用相结合成为青少年普法工作的推动模式。
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合法权益。一直以来,我局法律援助中心都坚持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作为重要职责,以追求受援人取得最大实际利益为目标,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充分发挥职能。根据法律援助业务的特点,格尔木市法援中心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简化办事程序,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审查和受理,对确实需要法律援助的青少年,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对于因重病等特殊原因无法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的青少年,推行电话申请、上门受理的服务方式,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二是创新维权载体。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大对青少年的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引导青少年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近年来,共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61人,法律咨询73人次,代写法律文书31份。
教育矫治融合并举,预防再次违法犯罪。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始终把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管控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采取因人施教、循序渐进、注重实效的方法,有针对性地实施各项矫正措施,确保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度过矫正期限,融入社会生活。目前,全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86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1人,均在管在控。一是做好审前调查。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成长背景、性格特征、心理状态、家庭环境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调查,科学评估,因人而异量身定做“矫正方案”,为其顺利接受矫正奠定良好基础。二是强化教育矫正。通过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法治文化基地,增强他们的法治意识和道德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刑法的严肃性和不可侵犯性,防止其重新违法犯罪。对心理脆弱、易波动、不成熟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我局邀请青海千墨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心理咨询师对其开展渐进式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和心理疏导等心理矫治,帮助其克服心理障碍,消除心理阴影,重塑健全人格,消除再次违法犯罪的心理原因。三是坚持严格监管。定期开展走访、“一对一”谈话等,全面掌握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矫正方案、内容和计划;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公益服务,促使其自觉接受改造,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运用青海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每日定位、轨迹查询,实行24小时随机动态查控,做到不漏管、不脱管。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提高青少年法治素养是全社会的责任。下一步,我局将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在教育方式上,从单一的法治课教学,向各学科渗透、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等全方位教育转变;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优化配置社会法治文化资源向未成年人倾斜,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融入到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让法治理念浸润于无声;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申请程序,扩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申请人的范围,指定专人帮助和指导未成年人获得法律援助;同时,进一步强化与关工委、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的长效联动机制。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303/t20230323_1020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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