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情兼顾化纠纷 援调对接解民忧
2023年3月6日,杜女士来到通辽市开鲁县法律援助中心就父母赡养问题寻求法律援助。据了解,杜女士父母育有子女四人,二人均已年过古稀,父亲双目接近失明,母亲因脑出血瘫痪在床。杜女士父母两人在养老院月均花销约3000元,但大儿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因此子女几人就父母赡养问题产生纠纷。
考虑到杜女士父母的身体情况,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决定到养老院对二位老人进行上门服务,并详细向二位老人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赡养问题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对于援助范围及援助事项的相关规定。在确认了老两口的起诉意愿后,工作人员为其当场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
通辽市开鲁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具有丰富婚姻家庭纠纷办案经验的张丽辉律师承办此案。3月12日,经过法律援助律师的不懈努力,多次召集纠纷各方进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协调,数年未联系的杜家子女终于聚在一起,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协调讨论父母的养老问题,这次调解使多年来积压在子女四人心中的委屈和怨气都得以化解。
最终,在法律援助律师的调解和劝导下,杜家子女之间的矛盾最终得以化解,并就父母的赡养问题达成协议:四人共同承担二位老人在养老院的托管费用,每月每人额外支付二老100元的生活费,二老生病住院所需医疗费用由四人均摊。至此,本案圆满解决。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在一周之内,既解决了杜某老两口的赡养问题,也避免了血肉至亲对簿公堂,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在本案的办理过程中,通辽市开鲁县法律援助中心秉持法律援助精神,做到应援尽援,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上门服务,迅速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及时完成律师指派工作,最大限度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妥善化解家庭矛盾,圆满解决了本次纠纷。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sfyw/jcgzdt/202303/t20230322_22775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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