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区司法局多维化解消费纠纷
时间:2023-03-2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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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东河区司法局联合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东河区消费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消费调委会)。
健全体制机制,搭建多元新平台。消费调委会的成立,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强化经营者责任,推进社会共治。扩宽消费维权途径,降低消费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有效防止了消费纠纷争议激化升级,净化了地区消费环境,规范了市场秩序,维护了消费者权益。消费调委会自成立以来,共受理调解各类消费纠纷案件108件。
当好普法“宣传员”,做好矛盾“润滑剂”。消费调委会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河区司法局联合开展法律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陷阱等信息进行大力宣传。
东河区司法局做好人民调解和消费者权益保障工作的衔接配合,依法有效的把消费矛盾化解在基层。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sfyw/jcgzdt/202303/t20230320_22759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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