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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司法局:“三专”行动做优未成年人关心关爱保护工作

时间:2023-03-30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年来,龙里县司法局积极创新法律援助保障机制,有力整合专业资源,为全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专业法治宣传

  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优势,严格按照法治副校长任职条件及选聘程序,从全县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筛选法律素质高、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10名同志担任21所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明确工作职责。常态化开展专题普法讲座,为学生讲解校园欺凌、网络贷款、道路交通安全、民法典、宪法等相关知识。通过强化学生法治意识,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

  组建法律援助“律师团”,优选县域内10名执业律师担任11所中学法律顾问,为未成年人提供更优质、更专业的法律服务,参与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中所涉及的法律服务相关工作,为校园欺凌和其他矛盾纠纷提供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等,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及新实施的《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等。

  

  专门法律服务

  搭建未成年人法律服务平台,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未成年人维权窗口,把未成年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对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三优先”服务,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熟悉未成年人法律业务的承办人员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积极推进未成年刑事辩护全覆盖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优选县域内34名执业律师在人民检察院窗口轮流坐班,依法为没有辩护律师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2023年以来,龙里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4件,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案件7件。

  

  专人化解矛盾

  充分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行政执法人员“第一道防线”调解职能优势,针对抚养权、婚姻家事、财产继承、征地拆迁等纠纷,基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进行调解,和平解决问题,可将家庭问题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且节约司法资源,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成长环境。

  定期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律心志愿服务队深入乡村、社区、学校、开展法律宣传宣讲、法律问题咨询、矛盾纠纷调解、基层社会治理等法律服务活动,真正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普及到基层,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xwzx_97/sxdt/202303/t20230330_788144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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