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让法官与律师“亲”“清”有度
□记者杨秀萍
通讯员 郭宏伟 报道
烟台讯 3月29日,烟台中院与烟台市司法局就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召开座谈会,会上印发了《关于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及《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交往行为的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制度》2份规范性文件,并同步举办法官、律师联合倡议书签字仪式,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官、律师“亲清”双向交流反馈机制,做到亲清互动、良性交往。
根据良性互动机制,双方将搭建实效化协作配合平台,拓宽律师诉讼参与度,增加诉讼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拓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渠道,推行律师先行调解模式,充分发挥律师与当事人易于沟通的优势,助力源头防范和化解矛盾隐患。继续健全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制度规定,构建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新模式,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专业优势和第三方角色优势,为信访群众辨理析法、提供中立法律咨询意见,协助法院做好信访化解、和解息诉等工作。
为打造规范化互动交流平台,双方还升级律师参与诉讼反馈机制,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诉讼服务大厅、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资源功能,为律师提供更加集约高效、智慧便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建立微信互动交流工作群,由全市两级法院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工作群,及时收集、答复和解决律师在参与诉讼中遇到的困难和提出的问题。
此外,推出法官与律师交往行为清单,针对法官与律师交往中易发多发问题,建立法官与律师正面清单,鼓励良性互动,明确负面清单,划出行为禁区,引导建立法官和律师规范有序、“亲”“清”有度的关系。严格日常监督,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及大数据抓取,及时发现法官、律师关联交往中的违纪问题,函告对方协会或在联席会议上通报,并严格依法依纪依规做出处理。持续增加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共建法官、律师正当交往和协作配合关系,共同促进司法廉洁、提升司法公信力,在相互监督中筑牢防腐拒变的篱笆。
“全面推进法治烟台建设和依法治市重大部署,离不开律师和法官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通力合作,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是全面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更好维护司法权威、守护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烟台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晓东表示。
近年来,烟台市法院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积极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已通过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支持律师通过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网上阅卷12.2万次,全市邀请律师帮助调解成功案件7000余件,设立律师值班室9处,律师参与值班近2000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5000余次,受理律师网上立案申请14.2万件,通过互联网开庭5.8万件。
原文链接:http://www.sdcourt.gov.cn/nwglpt/_2343835/_2532828/9335135/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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