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特别关注 >正文

青海抓牢抓实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

时间:2023-04-09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近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

  据悉,2023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于3月15日启动,至12月31日结束。全省各级党政部门、立法部门、司法部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央驻青单位等国家工作人员(含公职人员)均纳入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范畴。

  据了解,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可通过“青海普法网”“青海司法行政网”“12348青海法网”点击进入“青海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学习或下载“法宣在线”手机APP开展网络学法,并采取积分制管理方式,鼓励学练结合,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质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于12月份统一组织开展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年度网络普法考试和厅级干部年度法律知识网络考试,年度学法成绩不合格的,将记入个人学法档案,在单位年度考核中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分级组织实施,并与年度网络考试成绩挂钩。在年度学法中,推行订单式普法,鼓励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在青海普法平台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学习考试,考试成绩计入日常积分。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建立并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单位)负责人跟踪抓的工作机制,保证学习考试顺利进行。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sfxzyw/202304/t20230404_10258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我省通报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工作

下一篇:关于印发《青海省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