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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稳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时间:2023-04-1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司法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构建大调解工作新格局、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等方面下功夫,助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统筹推进依法治旗工作,构建有力的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保障体系。加强司法、执法、普法领域的工作协调和统筹,形成依法治旗工作合力;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深化“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践;夯实法治乡村建设基础,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大推进嘎查村、旗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聚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高效的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实施体系。持续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逐步完善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扩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覆盖面;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鄂托克旗市域社会治理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协调,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增强行政执法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健全社会治理领域行政复议应诉机制,针对社会治理苗头性、敏感性问题,强化社会治理相关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综合研判,提高行政复议应诉精准化、科学化水平。

  

  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构建多元的市域社会治理法治调处体系。全面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矛盾纠纷多元综合化解机制。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坚持源头治理,抓早抓小、应调尽调,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利用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线上利用“调解员工作群”向嘎查村级调委会线上宣传法律常识及调解技巧,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专门入村指导,帮助村居调解员提高法治意识、调解能力。

  

  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能级,构建优质的市域社会治理法律服务体系。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智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把窗口服务尽可能地移到网上、连到掌心,积极为民众提供优质、高效、贴心的法律服务;继续推进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实现多元化、均等化、精细化的“一站式”法律服务;通过深入中小微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及时帮助企业发现民商事活动、劳资关系等方面的短板漏洞,提高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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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sfyw/jcgzdt/202303/t20230328_22813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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