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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法院:群众利益无小事 高效执行安民心

时间:2023-04-23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一位90岁高龄的老人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来到林甸县法院执行局,跟上次来立案不同,这次是高高兴兴地来领取法院执行回来的赡养费。老人虽然满心欢喜,可本案的执行过程并不是那么顺利。

      受理此案后,林甸县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拨通被执行人电话,可老人的7个子女接到法院电话后表现得十分反感,并表示“我之前给的钱够多了就不给”,“老人之前看病还是我拿的钱呢,你把钱给我要回来我就给”,“他们全给完我才给,而且我在外地呢,没时间”,“我把这个钱交上以后,老人看病你们法院去负责”。执行法官康英只得先将7名子女都拘传到法院,7名子女到达法院后,彼此之间相互埋怨,越说越激动。面对此种情况,执行局局长冯石亮立即将7人分开,单独劝说,冯石亮和康英从保障亲情、维护家庭和谐的角度出发,耐心讲解有关赡养的法律规定,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的法律后果,经过长达三个小时的沟通后,7名子女主动给付了老人的赡养费并表示自己以后会认真履行赡养义务。

      看似一个普通的赡养案件,不仅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和谐,而且还关系着社会风尚和传统美德。作为法院的执行干警,处理好此类问题,既需要有一定的执行工作经验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又需要有心系群众、为民司法的好作风。执行赡养费案件,是法院众多执行案件的一个缩影,但办好此类“小案件”,体现的是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我们就是要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中树立司法权威、打造良好形象。

      群众利益无小事,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就是要通过办好每一件“小案件”,从而实现司法为民的“大作为”。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6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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