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公告启事 >正文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公证员张超变更执业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3-04-23 来源:重庆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根据《准予公证员张超变更执业机构行政许可决定书》(渝司许公字〔2023〕5号),自2023年3月27日起,公证员张超执业机构由重庆市公证处变更为重庆市渝北公证处,执业证号122011120220408,原公证员执业证(122011120110219号)作废。

  特此公告

  

   

                                    重庆市司法局

  2023年3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zwgk_243/gsgg/202304/t20230417_1188312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公证员张威变更执业机构的公告

下一篇:贵州省2023年省直及垂管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公告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