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时间:2023-04-2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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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动员相关企业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高企业珍惜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自觉性,4月19日,渭南市潼关县太要司法所联合镇秦岭办开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首先进入太峪河道检查河道安全,排查安全隐患,随后深入太峪口地质六队728坑口,为企业人员进行普法宣讲。司法所长罗刚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着重宣传讲解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知识,解答了法律咨询,引导企业负责人及企业员工增强法治观念,牢固树立遵纪守法、保护秦岭的法治理念。此次活动共发放《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民法典进企业》等普法宣传读本100余本,赢得大家一致好评。



通过开展此次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及员工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树立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jcdt/701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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