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多县教育局举办教育系统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政治辅导员聘任仪式
为完善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治理体系,健全广大中小学生权益保护机制,促进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和州委教育工委、州教育局《关于做好各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4月18日,县委教育工委、共青团玛多县委、玛多县教育局、玛多县司法局联合举办玛多县教育系统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政治辅导员聘任仪式。
会上,宣读了《关于聘任杨柔卓玛等13名同志为我县教育系统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政治辅导员的决定》,并向法治副校长颁发聘书。法治副校长代表才侦措作了表态发言,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秀君讲话。
会议要求,一是学校法治教育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要切实落实各项计划、要求与任务,并把法治教育纳入学生素质评估体系。二是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让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参与决策,给学校领导班子当参谋,确保学校法治教育、安全保卫等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及时了解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状况,对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破坏治安环境的问题和情况,及时与公安等部门联系,及时进行打击和纠正。四是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邀请法治副校长作法治教育报告、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增设法治教育课,在学生中开展讲案学法、观摩庭审、举办学生模拟法庭等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强化学生的法治观念,做好学生的犯罪预防工作。
会议强调,学校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大家的鼎力支持和帮助,搞好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是当前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政治辅导员要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参与学校法治教育的组织实施、协助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提供法律帮助,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把我县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推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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