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召开自治区本级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
为了全面掌握自治区行政执法状况,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近日,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召开自治区本级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编办和生态环境厅等9个行政执法部门法规处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应邀参加座谈,司法厅二级巡视员王向东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各行政执法部门分别就本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工作建议进行发言,共同探讨了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自治区党委编办、司法厅有关负责同志对各执法部门关注的共性和难点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和解答。
会议要求,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以此次工作座谈会为契机,贯彻落实好自治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组织保障,确保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落地落实。
一是畅通条线指导监督工作机制。自治区本级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各层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监督指导,确保行政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二要明确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全面梳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与执法相关的行政权力事项和执法职能,减少职责交叉,形成监管合力。三要厘清各层级行政执法主体。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对各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梳理排查,清理违规委托执法主体,规范委托主体执法职责。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sfyw/sfxzyw/202303/t20230327_2280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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