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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三部门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南沙高水平开发开放强化法治支撑

时间:2023-05-06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进一步深化海事海商法律事务合作,以高水平法治保障助推广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南沙开发开放,4月22日,广州市司法局与广州海事法院、南沙区人民政府在第五届广州海法论坛上举行三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

  根据协议约定,三方将围绕以下六方面深化合作协同发力。

  强化海事海商法治保障

  支持广州湾区中央法务区南沙国际片区建设,加强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大湾区(广州)海事法律审判中心建设,合作开展法治建设创新项目,培育广州海事海商法治品牌,助力南沙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

  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强化法律事务合作,在南沙搭建一站式海事海商纠纷解决平台,推进广州海事法院与广州仲裁委员会(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南沙办公室建立委托调解、海事案件快速执行、疑难复杂案件沟通等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律师调解在诉源治理中的作用,着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海事海商争议解决中心。

  持续优化海事法律服务

  加快推进广州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南沙)建设,共建海事法律服务律师执业实践基地,探索开发覆盖世界主要航运国家的海事海商法律自主检索平台,支持广州海事法院与公证机构共建合作机制,推动打造高水平的全球海事法律服务高地。

  构建新型法律职业共同体

  加强法官与律师队伍建设,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交往行为,完善法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管理机制,建立相关法律从业人员涉刑、违法违纪、虚假诉讼仲裁案件信息通报机制,不断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加强国际海事海商法治交流

  支持海法论坛落户南沙,持续擦亮海法论坛“广州品牌”,推动机制化实体化发展,打造华南地区规格最高、全国知名、有国际影响力的海法研讨学术盛会。

  打造高端涉外法治人才队伍

  共建涉外法治实践基地,依托广东涉外律师学院、广州国际航运司法研究中心等平台,推进法官、律师、法治工作者等同堂培训,建立常态化交流学习制度,提高涉外法治工作水平。

  此次,广州市司法局与广州海事法院、南沙区人民政府强化海事海商法律事务合作、推动构建“大法治”格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应时之举,是推动《南沙方案》落地落实的创新之举。

  下一步,三方将以此次签约为新起点,进一步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应急协商等机制,全面深化合作,促进法治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持续提升广州海事海商法治保障水平,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高地、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法治环境添砖加瓦,为广州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继续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奋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qmyfzs/content/post_4170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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