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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司法局开展巡回培训

时间:2023-05-0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3月13日至4月28日,兴安盟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组织了6期执法人员培训。

  

  

  巡回培训采取分期实施的方式,先后对科右前旗、乌兰浩特市等一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共700余人参加。

  

  

  

  重点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内蒙古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理解与适用,并结合案例,系统地分析了行政处罚案件立案、调查取证、告知陈述申辩、听证、集体讨论、法制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结案、归档等执法全过程的重点、难点和易错点。

  

  

  

  结合交叉互检、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案促训”,有针对性地指出了当前基层执法中程序手续、权利义务告知、救济途径以及案件定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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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sfyw/jcgzdt/202305/t20230506_2307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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