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媒体纵横 >正文

【人民法院报】山东:着力夯实法院基础性工作

时间:2023-05-14 来源: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记者闫继勇通讯员朱丽君)裁判文书撰写、案例指导和庭审活动是法院的基础性工作,如何夯实“基本功”?近日,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优秀案例分析、优秀庭审评选活动颁奖会上,山东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霍敏要求全省法院要深刻认识文书撰写、案例指导和庭审工作的重要意义,写好每一篇裁判文书,把握好每一场庭审,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写好裁判文书和典型案例,关键在于发现和培育有指导价值的案例。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深化落实强基导向,着力培养法官的案例意识,善于通过案件审理、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审判委员会研究、庭审观摩等发现有指导价值的案件线索,积极培育,跟踪指导,努力形成精品案例。各级法院“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管,要将裁判文书与案例指导相关工作纳入审判业绩考评,通过开展讨论交流、庭审评查等方式,切实提高庭审规范化水平。

  “优秀案例是法律规定、法学理论与司法政策运用、司法经验引领的‘结晶体’,其根本价值在于应用。”全省法院要加强理论研究,加强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以及专家学者的密切合作,细化研究方向和内容,努力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备选指导性案例和参考性案例。要加强优秀案例的学习培训工作,一级带一级,将案例培训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指导性案例、参考性案例只有在办案中被参照适用,才能真正发挥对办案的指导、规范作用,这是案例应用的关键。”全省法院要加大优秀案例的应用力度,通过业务讲评等形式,引导法官在日常办案中形成遇到疑难问题善于寻找典型案例参照适用的案例意识,进一步完善和推进类案检索制度,探索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在办案中应当参考指导性案例和参考性案例确定的裁判规则而未参考,造成裁判结果错误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sdcourt.gov.cn/nwglpt/_2343835/_2532828/9913749/index.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人民法院报】购买的电动车无法上牌,能“退一赔三”吗?山东平邑法院: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有权主张

下一篇:【人民法院报】矛盾实质性化解,看“诸事舜和”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