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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农活不愿应诉?扶沟法官地头调解服务“三农”

时间:2023-05-15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官,他们欠我农资款已经四年了,多次催要就是不还。”原告激动地抱怨道。

  “我没钱,我现在正在干农活,没法去法院。”被告推脱道。

  怎么办?

  2023年5月10日,扶沟县人民法院调解结案一起农资买卖合同纠纷案,拖欠四年之久的两万余元欠款得到妥善解决,法官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2019年,被告赵某甲、赵某乙二人到扶沟县练寺镇周老庄行政村承包土地种植山药。经人介绍,二人到原告扶沟县某农资门市部购买了22100元人民币的化肥,并向原告承诺卖掉山药之后偿还欠款。四年过去了,原告向被告多次催要欠款,二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偿还欠款。

  扶沟法院吕潭人民法庭孙斌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刻排期开庭,及时向二被告送达应诉手续,并与双方当事人电话联系。两被告则在电话里表示自己不识字,法院送达的应诉手续看不懂,且拒不承认使用了原告的化肥,又为难的说地里有活不能到法庭应诉。案件审理一时陷入僵局。

  孙斌法官本着全力服务保障“三农”理念,从实际解决问题角度出发,多方打听被告承包地的位置,驱车和原告一起到被告的田地里上门调解。

  

  调解过程中,二被告对欠农资款事实没有异议,但苦于农作物有生长周期,且需要不断投资才能保证山药正常生长,所以暂时没有能力付清全款。对于二被告的实际困难,孙斌法官引导原告换位思考,给二被告还款缓冲时间,还多次耐心细致的向双方当事人讲述相关法律条款、诚信原则,不断的释法明理、晓以利害关系,并提出还款方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二被告同意年底前山药出售后偿还原告欠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扶沟法院立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强化诉源治理意识,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将服务窗口前移到田间地头,统筹推进妥善化解矛盾和保护农村中小投资者利益,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充分彰显了司法力度和司法温度。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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