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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贵祥在山东调研时强调 加强刑事涉财执行机制建设 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时间:2023-05-21 来源: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5月16日至17日,最高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到山东调研,在济南、泰安法院就赃物处置机制问题进行座谈,实地查看泰安市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调研期间,听取部分在济南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霍敏参加与代表委员的调研座谈。

  在省法院,刘贵祥听取全国人大代表李燕、张巧良,全国政协委员李连祥就民事审判执行、破产管理等提出的相关建议后指出,最高院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要求,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坚持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完善审判执行考核方式和指标,切实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刘贵祥到济南中级法院、泰安市泰山区法院执行局和岱庙派出法庭调研,到泰安市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实地查看涉案财物管理场所,了解刑事涉案财物处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听取意见和建议。强调指出,涉案财物处置工作是打击犯罪的重要内容,是追赃挽损的重要环节,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建立健全赃物处置工作机制,不断增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提高赃物处置效率和效果,确保涉案财物“颗粒归仓”。

  最高院执行局有关负责同志,省法院、济南中院、泰安中院有关负责同志,济南、泰安纪检监察、政法、财政等单位的有关同志参加座谈。


原文链接:http://www.sdcourt.gov.cn/nwglpt/_2343835/_2343851/10123512/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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