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组织召开2023年政府立法工作推进会
6月1日上午,省司法厅组织召开2023年政府立法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2023年立法计划调度推进会和省政府立法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加快推进省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实施,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全年政府立法工作任务。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冯韶慧主持会议并讲话,一级巡视员赵树堂宣读2023年政府立法项目责任分工及时间安排。相关法规、规章起草部门负责同志及法规处、业务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立法是法治建设的源头环节,要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政府立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紧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立法需求,把每项立法都放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动,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会议强调,要着力提高立法质量,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要求,深入开展立法调研,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努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宽立法意见征集的渠道和途径,注重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行政相对人以及基层单位等方面意见建议,确保立法最大限度地集中民意、汇聚民智。要严格按照地方立法权限和程序开展立法工作,严防“立法放水”。
会议要求,要着力加强京津冀立法协同,聚焦加快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与北京市、天津市加强沟通和协作,及时交流立法信息,充分共享立法资源,推动三地法规、规章制度相互衔接,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要切实尊重人大主导地位,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专门工作委员会提前介入立法工作,主动请示报告、听取意见建议,争取支持和指导。要着力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政府立法工作协调机制,推动政府立法协调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会议强调,要着力加快立法进度,坚持“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严格按照政府立法工作进度安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倒排工期,细化施工图,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尽快完成立法起草工作,并配合做好后续审查修改工作。省司法厅要提前介入,指导起草部门做好起草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督导落实,按照立法程序快审快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全年政府立法工作任务。
原文链接:http://sft.hebei.gov.cn/system/2023/06/02/0302301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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