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媒体纵横 >正文

【人民法院报】释法析理善意执行

时间:2023-06-12 来源: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工作中始终秉承依法、公正、规范、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既突出强制执行的威慑力,又注重法理情与执行的有机融合,因案施策,多措并举,刚柔并济,灵活采用沟通劝导、联动协调、跟踪督促、预强制告知等方式,努力做到善意执行在先,强制执行在后,积极追求案件执行的最佳效果。日前,该院执行法官经数次耐心释法析理,成功促使一起案件被执行人主动腾空法拍成交商铺内的物品,并在物业工作人员等多方见证下将商铺交付买受人。(王洪海杜庆文)

  


原文链接:http://www.sdcourt.gov.cn/nwglpt/_2343835/_2532828/10667593/index.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人民法院报】开展“粒案力办”专项执行

下一篇:【人民法院报】68天化解19亿元债务——山东荣成法院以预重整方式助力企业脱困重生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