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释法析理善意执行
时间:2023-06-12
来源: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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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工作中始终秉承依法、公正、规范、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既突出强制执行的威慑力,又注重法理情与执行的有机融合,因案施策,多措并举,刚柔并济,灵活采用沟通劝导、联动协调、跟踪督促、预强制告知等方式,努力做到善意执行在先,强制执行在后,积极追求案件执行的最佳效果。日前,该院执行法官经数次耐心释法析理,成功促使一起案件被执行人主动腾空法拍成交商铺内的物品,并在物业工作人员等多方见证下将商铺交付买受人。(王洪海杜庆文)
原文链接:http://www.sdcourt.gov.cn/nwglpt/_2343835/_2532828/10667593/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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