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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风易俗树新风 绿色生活同践行——平桥法院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时间:2023-06-12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为持续深入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引导居民摒弃陈规陋习、养成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生活方式,提高讲文明树新风的思想意识, 6月6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在世纪广场开展以“移风易俗树新风 绿色生活同践行”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陶冶带领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低碳环保绿色生活宣传单、生态负面清单普法宣传册;提供法律咨询的方式,向群众普及环保法律法规的亮点举措及日常注意事项,并现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居民讲解了身边践行移风易俗的典型案例、民法典中的“生态文明”和“绿色原则”,告知他们违反绿色经营原则可能对环境造成不可逆的破坏及将面临的法律责任,呼吁大家要善于打破封建、迷信、守旧思想,打破铺张浪费、互相攀比、大摆宴席等不良习惯。倡导大家喜事新办,成为净化风俗的倡导者;厚养薄葬,成为传播文明新风的建设者;健康生活,成为传播文明新风的推行者,积极践行移风易俗的文明新风,促进社会良好风尚的形成。

  本次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问题的认识和保护自然资源的意识、普及了有关移风易俗的知识、提升了居民文明素养、营造出了健康、文明、向上的良好氛围。下一步,平桥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打造精品案例和示范审判,切实维护好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环境利益,为信阳市经济社会实现绿色发展及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5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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