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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丨噪音扰民纷争难下 诉中调解终促和谐

时间:2023-06-12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杨某夫妇购买了小区单元楼的一楼房屋,入住后,晚上总能听到噪音,备受困扰。杨某夫妇通过查找原因得知是小区增压水泵安装在单元楼的地下室,其居住的房屋刚好在增压水泵上方,噪音也正是增压水泵工作时产生的。杨某夫妇就该问题找到小区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处理,但小区物业公司一直没有给予解决。2023年4月,杨某夫妇遂将小区物业公司诉至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该案主审法官周雪平在仔细查阅案件卷宗材料后,了解到双方矛盾持续时间较长,且在诉前调解过程中双方争议较大,遂决定先开庭审理,后再组织双方调解。在开庭过程中,杨某夫妻提交了其测量的噪音分贝值照片,以证明噪音已超过一定标准,物业公司则主张增压水泵是开发商建造的,物业公司只负责管理。

  庭审结束后,周雪平法官来到现场进行了勘验,详细了解了增压水泵的具体位置及涉案房屋噪音的情况,并现场组织双方调解,但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随后,杨某夫妻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申请对噪音分贝值进行鉴定。周雪平法官经询问相关机构得知鉴定费用较高,为避免双方当事人矛盾的加剧,决定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周雪平法官耐心向物业公司释法明理,经过多次协商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物业公司同意采取对增压水泵增加隔音棉等隔音降噪措施,双方之间长期存在的矛盾最终得以化解。

  目前,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案件在逐渐上升,积极妥善处理好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初始阶段化解矛盾,避免矛盾的升级和激化,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建安区法院长村张法庭下一步将继续探索好的调解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创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新面貌。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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