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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三江人民法院:行走在“田间”的法治“枫”景线

时间:2023-07-14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年来,建三江人民法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大力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田间法庭”工作方式,为端牢“中国饭碗”提供了更为优质的法治保障。

      “同志,真不好意思,这么热的天,中午饭都没来得及吃,辛苦你们专门来调解,真是谢谢你们啊!”纠纷化解后,当事人老王对法官感激地说。

      那么这场纠纷到底因何而起呢?

      原来,前进农场某管理区农户老邹和老王的承包地相邻,老邹种植的是水稻,老王种植的是大豆。老王去查看自己种植的大豆长势时,发现大豆苗受了药害,经过多方打听才得知是老邹近期用无人机喷洒败草农药时没有预留足够的间距,让自己家种植的大豆苗出现了药害。

      “我是在自家地里喷药,有没有影响到他家的作物生长,我不清楚,更不能随便就赔偿损失。”老邹愤愤地说道。双方各执一词,一时间吵得面红耳赤。老王无奈之下来到前进人民法庭寻求帮助。

      为及时妥善处理双方矛盾纠纷,建三江人民法院前进人民法庭立即启动诉调对接机制,召集该管理区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联合调查调解。联动联调小组首先安抚双方当事人激动情绪,随后向当事人询问受损大豆的品种、长势、农药药性等细节。承办法官根据当事人的争议焦点,从时间、投资成本、邻里关系多层面进行耐心劝导,从“情、理、法”多角度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思考,彼此互谅互让,并结合典型案例,就本案提出了可行性建议,最终双方握手言和。一场由无人机喷洒农药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得到妥善化解。

      “这样的效果比我们单独做工作,要好得多了!”该管理区调解人员由衷感叹道。

      下一步,建三江人民法院将不断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拓展多元解纷路径,切实将能动司法落到实处,为辖区人民群众带来“田间”最美的法治“枫”景线。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7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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