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特别关注 >正文

省司法厅与省自然资源厅交流座谈

时间:2023-07-14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7月11日,省司法厅与省自然资源厅召开交流座谈会,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有关自然资源改革政策制定出台等进行交流。座谈会由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主持,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胡建斌参加座谈。

  p1-省司法厅与省自然资源厅交流座谈 .jpg

  会议听取了近年来我省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等工作情况的介绍并交流了意见。会议指出,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是广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助力,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重要批示、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守正创新,正确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继续用好改革“关键一招”,立体利用法治工作各项工具,在法治轨道上推动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改革,激发自然资源要素活力、释放高质量发展潜力,更好助力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省司法厅和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沟通协调,坚持相向而行,全力推动落实好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合力推进相关法规规章制定出台工作,以法治保障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拓展海洋发展空间、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为广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空间和资源保障。

  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梁震,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春生,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海洋局局长屈家树以及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同志参加座谈。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sfxz/content/post_421727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省司法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下一篇:深圳律师办理的全国首宗个人破产案已正式执行完毕!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