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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三方联动探索社区矫正新路径

时间:2023-07-1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宣讲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以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日趋凸显,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包头市司法局不断在建设队伍、公益活动、渠道拓展等领域精准化创新社矫工作举措,今年6月,包头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支队联合包头市公安局教育培训支队、凯达律师事务所举行了社区矫正法律宣讲签约暨宣传启动仪式,促使“司法+公安+律师”三方进一步深化沟通合作,创新精准帮扶模式,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平安、有序、规范发展。这是今年以来,包头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支队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又一有效探索。

  

  时值《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三周年,7月5日,2023年包头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巡回宣讲第二场在昆区开讲。昆区司法局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共30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宣讲开始前,全体社矫对象伴随着雄壮的音乐高声齐唱国歌,并集体观看了红色经典爱国主义教育影片,激发了大家的爱国主义情怀和民族自豪感。

  

  此次宣讲邀请了包头市公安局教育培训支队四级高级警长贾立,包头职业技术学院马研部教授、圣凯达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玉凤,两位讲师分别围绕预防电信诈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展专题讲座。此次讲座针对矫正人群的特殊性,围绕日常生活及热点事件,采取典型案例讲解、现场互动等方式,为参训人员上了一堂内容丰富、精彩生动的法治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贾老师您好,昨天听了您的课,我也想加入反诈宣传队伍,我能做哪些事情呢?”

  

  “今天的普法活动对我触动很大,我也想成为一名志愿者。”

  

  “我就是因为过去不懂法才犯了法,我想通过这样的机会和大家一起学习法律知识,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诫身边人,带动更多的人自觉尊法守法……”

  

  一天的宣讲活动中,社区矫正人员全程认真听讲,积极参与互动,无一人缺席,达到了预期目的。活动当晚,讲师陆续收到了来自社矫对象的信息反馈,这也成为了本次宣讲活动的额外“惊喜”。

  

  “通过合理引导,让社区矫正对象以志愿者身份参与普法宣传,实现了从‘违法者’向‘尊法者’再向‘普法者’的角色转变,既有益于他们更好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又提高了大家的法治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贾立告诉记者,对于社区矫正人员,矫其行必先正其心,通过开展此次宣讲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有效引导其时刻紧绷“法纪弦”,坚决不触碰法律“高压线”。下一步,该支队将继续创新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教育模式,让社矫人员参与到普法队伍中,切实提升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归属感。

  

  据包头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支队支队长施亚军介绍,今后将进一步凝聚三方合力,强化协作配合,发挥各自优势,按照《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五个一”(即: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组织一次专题研讨,开展一次专题宣讲,举办一期专题培训,组织一次社区矫正对象专题集中学习教育)专题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措施有效的普法活动,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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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sfyw/jcgzdt/202307/t20230714_2347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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