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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破产管理人行业协会成立大会在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

时间:2023-07-20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7月16日上午,绥化市破产管理人行业协会成立大会在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

      黑龙江省管理人协会会长姜庆文受邀参会;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米晓东,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华,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杜广伟,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志伟,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志出席会议,市办理破产专班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市管理人协会会员代表,市法院审管办、民二庭、各基层法院相关同志参加会议。市律师协会会长王海荣主持会议。会上,姜庆文,杜广伟作致辞发言。

      会议提出了理事、监事建议名单,审议表决了选举办法,在选举理事、监事后,又通过第一届一次理事会、第一届一次监事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协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监事长,并由与会领导颁发当选证书。

      选举流程结束后,举行了隆重的揭牌仪式,全体会员共同宣读了破产管理人宣言。

      杜广伟在致辞中对各受邀嘉宾、会员代表和同志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对我市管理人协会的成立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并对其今后的发展提出了期望:

      要强化职能作用,切实担当作为。

      协会要教育引导广大管理人充分认识自身在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担负的重要职责,尽心履职、强化职能。大力探索提高管理人工作效率的方法和途径,协助法院缩短破产案件办理周期。

      要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业务素养和能力是管理人的立身之本,是核心竞争力。协会要通过组织培训、交流学习、案件实践总结等多种方式提升管理人履职能力,带动绥化市管理人队伍整体能力跃上新台阶。

      要完善管理机制,严格行业自律。

      协会既要切实维护管理人的正当权益,又要严格规范、制约管理人的执业行为。要研究制定行业履职规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监督体系,确保管理人依法执业、承担社会责任、开展良性竞争,建立一只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扎实、清廉履职、团结奋进的管理人队伍。

      要坚持共同体意识,凝聚工作合力。

      破产管理业务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最好体现。在今后的工作当中,管理人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报告履职情况,在勤勉尽责与忠实履职等方面与人民法院增进交流,协同提升破产案件审理质效。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7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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