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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故事:身患残疾又遇车祸,一千元就想了事?

时间:2023-07-20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智力残疾的老人外出捡废品时被汽车撞伤,肇事司机仅支付一千元,将赔偿责任推给车辆保险公司,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老人能拿到多少赔偿金?

  悲剧 身患残疾又遇车祸 生活雪上加霜

  家住北京市顺义区杨镇某村的赵某某系智力三级残疾人,一生未婚,无儿无女,生活开支主要依靠政府及村集体的补助,平时捡拾废品贴补家用。村委会指定赵某某的侄子及侄媳妇为其监护人,随侄子一家共同生活。

  2021年10月28日,赵某某外出捡拾废品,在村口被小轿车撞倒受伤。经交警认定,小轿车驾驶员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赵某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赵某某第一时间被送往医院救治,治疗期间一直由其侄媳妇陪护,并垫付全部医疗费。经医院诊断,赵某某为车祸伤,软组织挫伤,皮肤擦伤,头皮血肿,髌骨骨折,胸痛,头部外伤、创伤性硬脑膜下积液。赵某某本身患有三级智力残疾,此次事故直接导致赵某某生活无法自理,脑部受伤导致其经常做出偏激行为。

  法援 索赔陷入迷茫 法律援助伸援手

  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曾前往医院看望赵某某一次,并支付1000元营养费。赵某某的监护人与司机就事故赔偿协商无果,对方以有保险为由,要求赵某某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赵某某一家想聘请律师却无力支付费用,自行维权又不知所措,一时间陷入迷茫。因本案纠纷属于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受害人符合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条件,2022年6月30日,赵某某的监护人向顺义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获得批准。顺义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北京天初律师事务所向其提供法律援助,蒙律师具体承办。

  

  服务 深挖证据细节 争取最大权益

  法援律师了解案件情况及有关诉求,审核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初步确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在内的理赔项目。经查,司机所驾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三者险。为最大限度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蒙律师依法将司机及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起诉至法院。

  同年8月16日,法院组织谈话,各方当事人同意法院通过摇号确定司法鉴定机构。但在实际鉴定时,由于摇号的鉴定机构不具备精神残疾鉴定资质,遂赵某某的监护人签署了撤回残疾鉴定声明,只进行了三期鉴定。后经法援律师多次沟通协调,法官同意赵某某可以就残疾赔偿事宜另案处理。

  案件开庭审理中,双方经过质证,争议焦点集中在三个问题:一是赵某某作为残疾人是否存在误工损失;二是其他各项索赔具体金额应当是多少;三是被告应否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法援律师逐一指明每项索赔金额的具体依据:

  关于误工费,赵某某平日捡拾废品换钱以贴补家用,本案正是赵某某外出捡拾废品时被撞。被告声称赵某某年近七旬没有劳动能力的说法与事实不符,应当依法赔偿赵某某的误工费。误工费按每天100元计,误工期要求采用鉴定意见中的最高值180天计,共18000元。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事故造成赵某某肉体和精神上的创伤,不能没有残疾鉴定就不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原告对精神损害的赔偿诉求,应当赔偿1万元,具体金额由人民法院酌定。

  

  

  裁判 受援人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障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采纳法援律师的代理意见,支持赵某某的大部分诉求,对误工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酌情予以支持。一审判决后,各方没有上诉,判决书依法生效。至此,本案的法律援助服务顺利结束。

  在被告方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赔偿义务中,法援律师本着法律援助的服务精神,继续指导赵某某的监护人依法提供赵某某的养老账户,成功接收被告方支付的全部案款。

  赵某某最终获得3万6千余元赔偿,法律援助帮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从当初维权的迷茫,到最终胜诉判决得到履行,受援人的监护人深切感受到了法律援助的温暖和力量。

  

  


原文链接:http://sfj.beijing.gov.cn/sfj/sfdt/ywdt82/flfw93/326161869/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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