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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

时间:2023-07-23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我省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

  近日,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青海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十四五”期间,将面向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通过免试申请注册为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服务。《方案》旨在改善我省乡村医生学历结构、持续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今年,我省共需招聘65名大学生乡村医生。

  《方案》明确,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填写《青海省大学生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表》,并携带相关材料,到县区级卫生健康局报名,通过审核、公示、注册等程序,与乡镇卫生院签订服务协议。正式入职后,由县区级卫生健康局负责岗前培训,并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进行监督管理。

  《方案》强调,各地要加大对优秀大学生乡村医生的政策支持保障力度,积极鼓励引导大学生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要拓宽大学生乡村医生职业发展空间,通过培训、进修等方式不断提高其医学综合能力和实践技能。教育部门应为大学生乡村医生提供学历提升教育机会。到本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按规定享受青海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在人才项目、荣誉表彰、评奖评优等方面向大学生乡村医生倾斜。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各项收入补助政策和社会保障待遇,逐步落实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管理机制。鼓励各地按照学历、执业资格、职称、工作地点等因素对大学生乡村医生在待遇保障方面予以倾斜。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gczs/202307/t20230721_107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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