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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舆:司法鉴定前置助力“解纷”加“诉”度

时间:2023-07-27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通过前置司法鉴定程序,成功在“诉前”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时间和诉讼成本,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2023年6月5日,付某的铲车需更换铲斗,在平舆县某修理厂更换完毕后,付某发现更换的铲斗不但不能使用,而且铲车多处出现配件损坏。付某认为更换的铲斗有质量问题,遂将修理厂经营者徐某起诉至平舆县法院,要求徐某赔偿损失并申请对更换的铲斗进行司法鉴定。

  立案庭在立案前初步审查发现,该案符合诉前鉴定条件,遂启动诉前司法鉴定程序。案件承办人单海英经过分析研判,认为质量鉴定专业性强、难度较高,鉴定费高于评估实际损失的可能性极大,如此鉴定反而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时间和诉讼成本。

  为快速高效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在诉前鉴定质证环节,单海英首先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司法鉴定及民事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纠纷解决机制,避免因错误认识、盲目诉讼产生的诉累和诉讼成本。随后,取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单海英决定先行进行“诉前”调解。单海英从专业角度入手,释明质量鉴定带来的诉讼风险,同时还从情理出发,安抚当事人情绪,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争议,协商解决纠纷。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各退让一步,付某撤回鉴定申请,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徐某当场履行完毕。

  近年来,平舆县法院持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将司法鉴定由“诉中”前移至“诉前”,通过“诉前鉴定+调解先行”相融合的解纷模式,因案施策,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有效缩短办案周期,减少当事人的讼累,提升审判质效,实现了纠纷诉前分流和多元化解。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6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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