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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人民法院:胜败皆服,一案双旗!看法官如何化干戈为玉帛……

时间:2023-07-27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被告人孙某在耕地内与被害人徐某某因土地纠纷发生口角厮打在一起,孙某将徐某某胸部、面部不同程度打伤,经法医鉴定属轻伤,6个月后复检。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徐某某经伤情复检,损伤程度最终被评定为重伤。徐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徐某某经司法鉴定为八级伤残,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不支持伤残赔偿金,加之双方矛盾较深,直接判决不利于案结事了。为了能够真正化解双方矛盾,达到案结事了的最佳效果,办案法官积极组织被害人及其家属与被告人及家属对民事赔偿进行协商,分析利弊,释法明理,并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同时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最终在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告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认罪认罚,被害人对被告人表示谅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公诉机关根据全案情节提出了新的量刑建议。法院经审理最终认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孙某犯故意伤害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同时考虑本案系因地邻纠纷,民间矛盾激化引发,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已经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谅解,且被告人系初次犯罪,认罪悔罪,故对其从宽处理,2023年6月20日桦南县法院依法对该案公开宣判。宣判后,被害人、被告人均表示服从法院判决,双方向办案法官赠送锦旗致谢。此案得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最大程度达到各方满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7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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